我的位置:首页 > 公交坠湖_公交坠湖法律纠纷_法律诉讼知识相关搜索结果 (共2条)
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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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起备受关注的安顺公交车坠湖案中,虽然由于犯罪嫌疑人的死亡导致无法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民事赔偿责任不能免除。也就是说,遇害的家属可以提出民事赔偿请求,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但是既然犯罪嫌疑人已死,赔偿金从何而来呢?当然是由犯罪嫌疑人的遗产来赔偿。
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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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7日12时12分,一辆号牌为贵G02086D的安顺市2路公交汽车,在行驶至西秀区虹山水库大坝时,突然转向加速,横穿对向车道,撞毁护栏冲入水库。公安、消应急、交通、武警等部门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搜救工作,共搜救出37人,其中20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5人受伤,1人未受伤。犯罪嫌疑人张某钢,男,52岁,安顺市西秀区人,离异,案发时系安顺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一车队驾驶员,已在案件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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