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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院,两位律师被强行带出庭审现场!

发布时间:2023-06-25 浏览次数:6944 标签:律师
6月16日下午,海口中院继续开庭审理一起有20名被告人的刑事案件,结果在庭审中,因为举证及回避等事项,先后有两位律师被强行从庭审现场带出法庭。

(2019)琼01刑初137号案件王绍章等多人涉 黑案庭审现场,王绍章的辩护人李长青律师指出法院要求的质证方式违反规定,同案犯的多名辩护人也表示不能接受这种质证方式,审判长瞬间呵斥,并且拿掉李长青律师的话筒,宣布:不接受法庭质证方式的,通通都出去!

一律师被责令法庭
一律师被责令法庭

又一个律师被责令退出法庭

多名法警瞬间涌上来........

随后,李长青律师提出审判长回避的申请,被审判长令法警强行带出法庭,强势推出庭审!

海口中院,两位律师被强行带出庭审现场!

事情经过,涉事律师这么说

据李长青律师描述当时的情况:我被海口中院赶出法庭!原因是举证质证环节,数十份证据公诉机关一揽子抛出来,让被告人质证,被告人如何质证?

这直接违反了人民法院第一审规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我要求依据规定对关键证据单独举证,审判长坚决不允许。鉴于此种情形不能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我申请回审判长蒋小马回避,他说我干扰法庭,让法警将我带离法庭,还威胁要发司法建议!这样的庭开不开有什么意义?海南是自贸区,不是法律自治区!

海口中院,两位律师被强行带出庭审现场!

李长青说,在质证环节,527事件的证据,加起来有四五十份,每个被告人有好几份笔录。名称我都记不全,被告人手里什么都没有,如何能够完成质证?

同时,海口中院蒋小马法官疑似当庭爆粗“他妈……”。庭审录像显示,法官言辞激烈的威胁所有辩护人凡是不同意笼统举证的都出去。也许是有点激动,蒋法官疑似脱口而出国骂:“他妈。。。”,还好他反应迅捷,及时把“的”字生生憋回去了。

根据海口中院的官宣,6月15日,海口中院公开开庭审理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章等20人涉黑犯罪一案。检察院起诉指控罪名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职务侵占罪和窝藏罪等6个罪名。

海口市检察院指控:

2010年以来,海口市观澜湖地区大开发,带动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国扬村委会地区土地升值,被告人王某章为侵吞国扬村委会地区土地,凭借其早年在海口市琼山区府城一带经商获取的经济实力,以宗亲关系为纽带,相继纠集王某师、王某科、陈某基、王某伟、王某恒、王某康、王某奇、王某来、王某熙、王某文、王某文、王某高、王某中、陈某信、李某华、王某武、吴某滂等人,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在国扬村委会地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百姓;以暴力、贿选的手段,当选村委会副主任,把持农村基层政权,垄断农村土地资源,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16年5月,以王某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形成。该组织内部层级明确,被告人王某章以其在当地的势力、地位成为该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在整个犯罪活动中进行组织、策划、指挥。

以王某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强占农村土地资源,多次有组织的以暴力、威胁的手段欺压、残害村民。王某章指使组织成员在龙泉镇国扬村委会一带肆意制造土地纠纷,之后再纠集组织成员及社会闲散人员持凶器殴打、威胁、恐吓村民,迫使村民屈服,达到霸占村集体土地的目的。对于有异议的村民,该组织便纠集成员到村民家中公然实施恐吓、殴打行为;或者花钱组织人员恶意上访,进行诬告陷害,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给村民造成极大的心理恐惧。

为侵吞农村集体土地,垄断农村地区土地资源,以王某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操纵破坏国扬村委会换届选举。由王某章提供资金,并指使组织成员通过贿买选票以及暴力威胁村民等手段让王某章当选2010-2013届、2016-2019届国扬村委会副主任。同时,王某章还扶持受其控制的人当选村干部,长期把持农村基层政权。

该组织自2016年5月成立以来,通过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把持农村基层政权等违法犯罪行为攫取非法利益1200余万元,用于供养组织成员,支持组织运行发展。

海口市检察院认为:

被告人王某章犯罪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依法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关于此案的法官

微信公号“刑案资讯”称,6月15日是王绍章等涉黑案件庭审的第一天,结果庭审直播就出现了先是直播,后停播,继而已经上传的录像也被删除。

据“海口台看法”介绍,蒋小马法官,1994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国际法专业。海南大学法学硕士、四级高级法官。承办过“潘诚立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案”,“甘波案”等案件。

甘波等54人涉黑犯罪案件,经过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甘波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甘波的妻子、干儿子等53人也分别获刑,之后,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海口中院,两位律师被强行带出庭审现场!


面对记者采访,蒋小马法官称,甘波这个案子涉案人员有54人之多,涉及的罪名有12宗,案发时间跨度长,在调查取证方面确实存在客观的困难。但是我们在审理这个案子的过程中,不仅严把了证据关,还结合了当地的客观实际。所以我认为这个案件的审判没什么问题,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考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

 辩护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被强行带出法庭或者被处以罚款、拘留,被告人自行辩护的,庭审继续进行;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应当宣布休庭。

不知道在李长青、张维玉二位律师被强行带出法庭后,被告人是否还有另外的辩护人?还是自行进行了辩护?

法治兴,则国兴,律师依照明确规定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得到必要的尊重,律师的辩护权理应得到保障!在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法治先行,以全面依法治省作为坚强保障。按照部署,吸引万国商贾云集于此,务必有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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