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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工作的通知》(登注函字[2020]157号)

发布时间:2023-06-25 浏览次数:7819 标签:工商档
2020年7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工作的通知》(登注函字[2020]157号),第一条规定,“律师出示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承诺书,可以进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

“书式档案资料”指什么?《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第5条第3款规定,“书式档案资料的查询内容包括核准登记企业的全部原始登记档案资料。”

即自2020年7月13日起,律师凭律师证、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承诺书可查询核准登记企业的全部原始登记档案资料。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司 局 函

登注函字【2020】157号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登记注册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做好企业登记档案资料的查询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当前社会需求,现就查询企业登记档案资料工作通知如下:


一、律师出示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承诺书,可以进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

二、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鼓励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等证件登录各地档案查询系统进行线上查阅、下载;鼓励查询人员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企业基本登记信息查询。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修订进程,适时启动《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工商企字〔1996〕第398 号)的全面修订工作。

附件:企业登记档案查询承诺书(模板)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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