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成都市青羊区相关部门获悉,成都市青羊区桂花巷部分行道树被砍事件有了最新进展。
据了解,事件发生后,青羊区委区政府和施工单位成都建工集团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涉事相关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作出了以下处理。
一、青羊区的处理决定:
对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副经理、桂花巷有机更新项目组长姜旨薇给予政务撤职处分。
对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郭从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饶传玖,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对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程永忠,少城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巫洪栋,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副局长刘军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并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责令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少城街道办事处(属地街道)、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行业主管部门)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根据《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等规定,青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31棵行道树(其中桂花树20棵,经专家初步认定树龄22-32年,胸径12-30厘米)被砍的行为,责令施工单位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赔偿损失金额并处以罚款共计501120元。
二、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处理决定:
给予项目部经理姜麟免职处理,扣发2020年度全年绩效奖。
给予项目部副经理肖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给予直接责任人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钟武辞退处理。
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集团分公司分管负责人范云珍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安全生产部负责人邱敏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并作降职处理。
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集团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赖晓东诫勉谈话。
责成集团分公司向集团党委作深刻检查。同时,将绿化公司四川嵘林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纳入集团分供方库黑名单,禁止与集团内所有单位合作。
记者获悉,下一步,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将和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一起,对前期已经保护性移栽出去的树木移栽回桂花巷。
青羊区和成都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表示,本次事件充分暴露出相关区级单位、个别分公司,以及相关人员法律法规意识淡漠,项目管理责任不到位、作风不实等问题。青羊区和成都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将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诚恳接受市民和媒体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