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治新闻 > 8月1日正式实施,楼内违规停放电动车最高可罚10000元!
针对继承类纠纷,律赢时代提供0元启动法律程序服务!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4006-119-088

8月1日正式实施,楼内违规停放电动车最高可罚10000元!

发布时间:2023-06-25 浏览次数:683 标签:消防安全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即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


《规定》明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民用建筑应当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规定》指出,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阅读:《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相关推荐: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同类推荐

律师在线预约 10分钟内在线响应
找专业律师
诉讼指导
案件追踪
4006-119-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