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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环杀人案26年后被判无罪

发布时间:2023-06-25 浏览次数:899 标签:张玉环杀人案

8月4日下午4点,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张玉环故意杀人案,法院最终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张玉环无罪。自1993年10月27日失去自由起,张玉环已被羁押了9778天,是截至目前公开报道中被羁押时间最长的申冤者。


张玉环杀人案26年后被判无罪


宣判无罪主要理由和依据是什么?张玉环杀人再审案审判长答问

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案宣判后,审判长田甘霖接受了记者采访,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本案再审宣判张玉环无罪的主要理由和依据是什么?

本院再审认为,原审认定张玉环作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要表现为:作为作案工具的麻袋和麻绳,经查与本案或张玉环缺乏关联;原审认定被害人将张玉环手背抓伤所依据的人体损伤检验证明,仅能证明伤痕手抓可形成,不具有排他性;原审认定的第一作案现场,公安机关在现场勘查中没有发现、提取到任何与案件相关的痕迹物证;张玉环的两次有罪供述在杀人地点、作案工具、作案过程等方面存在明显矛盾,真实性存疑,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本案除张玉环有罪供述外,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张玉环实施了犯罪行为,间接证据亦不能形成完整锁链。原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认定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张玉环有罪。对张玉环及其辩护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应当改判张玉环无罪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撤销原审裁判,宣告张玉环无罪。

2、依法再审改判张玉环案有何重要意义?

本案不属于“真凶出现”“亡者归来”的情形,而是按照疑罪从无原则进行的改判。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西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最高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决纠正冤错案件的决策部署,严格贯彻落实疑罪从无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对冤错案件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从“疑罪从有”到“疑罪从无”,是保障人权的必然选择,是司法的进步。再审改判张玉环无罪,充分体现了疑罪从无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落实。

3、本案再审宣判张玉环无罪后,将如何处理国家赔偿等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院宣告张玉环无罪后,已告知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如张玉环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本院将依法审理并尽快作出决定。

4、本次庭审中有没有启动“排非”程序?为什么?

再审审理中,张玉环及其辩护律师以张玉环遭受公安机关刑讯逼供为由,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庭前会议中,就是否启动排非程序,张玉环及其辩护律师均表示服从合议庭的决定。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依法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材料。合议庭经评议认为,张玉环及其辩护律师提供的线索和材料不充分,决定不启动排非程序,并形成庭前会议报告。再审开庭时,合议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告知了不启动排非程序决定及理由。但就张玉环有罪供述的合法性问题,合议庭多次充分听取了张玉环及其辩护律师的意见。

起底遭羁押9778天!27年前张玉环杀人疑案

张玉环哥哥张民强告诉澎湃新闻,在等待判决的二十多天里,他心里像悬着一块大石,更难以面对在老家盼望儿子回家的母亲张炳莲。

张民强说,一家人为弟弟的案子奔波了二十多年,终于等到宣判的日子,已经为张玉环回家做好了所有准备;如果张玉环能无罪释放,第一件事就是让他回老家和母亲团聚。

“今天刚好是十五,这两天的月亮特别圆,我准备让妹妹煮一锅汤圆,家人每人吃几个,讨个好彩头。”张民强说。

江西张玉环故意杀人案7月9日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

被控杀两男童获死缓,全案仅有两份有罪供述

2018年6月,澎湃新闻首次报道了这起生发于27年的疑案。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男童张振荣和张振伟被人杀害。3天后,邻人张玉环被警方定为嫌凶。被带走后的1993年11月3日和11月4日,张玉环作出了全案仅有的两份有罪供述。南昌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时,张玉环当庭翻供,辩称冤枉,称有罪供述是公安局逼打招认的。

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张玉环用手卡、绳勒、棍打的方式将邻居家两男孩杀害并抛尸水库,犯故意杀人罪。该判决中,南昌中院认为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罪行严重,但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审判无律师为张玉环辩护。

因不服判决,张玉环上诉。1995年3月30日,江西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此后,案件陷入了长达数年的停滞。时隔六年半,2001年11月7日,南昌中院重审判决再次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作出了和原一审判决相同结果的判决。

张玉环仍然不服,再次提出上诉。2001年11月2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裁定书显示,江西高院认为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且裁定书中并未显示有律师为张玉环辩护。

入狱后,张玉环仍然不认罪。他的大哥张民强告诉澎湃新闻,张玉环在狱中每周都会手写一封申诉信,向各级司法部门讲述冤情,最终成功寄出的信件数以千计。高墙之外,张家人也持续申诉。
申诉二十余载等来再审,出庭检察员建议改判无罪

张玉环的申诉代理律师尚满庆和王飞在查阅案卷材料后总结出该案的多个疑点:物证缺乏鉴定,无法直接证明张玉环作案,无法排除其他可能性并形成证据闭环;全案仅有的两份有罪供述之间存在很大出入;江西高院终审时没有律师为张玉环辩护,涉嫌程序违法。

王飞告诉澎湃新闻,依照终审时适用的1997年起实施的《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三款规定,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死刑案件却没有律师辩护,属于重大程序违法。此外,张玉环被认定杀死两个孩子却未判死刑立即执行,判死缓明显是留有余地。”

经过多年申诉,2019年3月1日,江西高院对张玉环案作出再审决定。再审决定书显示,江西高院认为张玉环提出的申诉理由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决定由江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7月9日上午9点,江西高院开庭再审张玉环故意杀人申诉一案,经历一个上午的庭审,合议庭宣布择期宣判。

法庭上,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发表出庭意见,建议改判张玉环无罪。出庭检察官称,原审认定的物证证明力不足,首先不能证明麻袋系抛尸工具,由本案证人张朋飞等四人在发现尸体的水库旁打捞的麻袋,和在张玉环家中提取的麻袋,打补丁的方式不尽相同;且张玉环衣服上的麻袋纤维也不具有排他性;此外,也不能证明麻绳系作案工具,仅有张玉环的第二份有罪供述对此提及,三份物证都不能直接证实张玉环实施了犯罪行为,因此本案无任何客观证据。而张玉环的两份有罪供述,前后矛盾,在作案地点、手段、抛尸时间等重要环节存在重大差异,真实性存疑。原审判决仅以一份有罪供述定罪,先供后证,与事实不符。综上,建议法院改判无罪。

张玉环在最后陈述中再次重申冤枉,称口供是在刑讯逼供下作出,超过26年的牢狱让他妻离子散,恳请法庭还他一个公道。

澎湃新闻注意到,截至8月4日,张玉环被羁押的时间总计为9778天,是目前有媒体报道的被羁押时间最久的疑案当事人。

王飞表示,如果张玉环案改判无罪,后续将为其申请国家赔偿,同时针对当年违法办案的司法人员展开追责。

期盼团圆时刻:扫墓、汤圆和全家福

而对于张家人来说,一家团圆是他们当下最大的心愿。自7月9日再审开庭之后,张民强就没有睡过好觉,他几次忍不住打电话到江西高院询问宣判日期,得到的回复都是“快了,快了”。

宋小女特地从福建赶回老家,和前夫张玉环的两个儿子张保仁、张保刚也在进贤等候多时,为了节省住宾馆的开支,她们暂住在进贤县城宋小女的弟弟家,但每日生活的支出也很快消耗尽了临行前现任丈夫给的5000元钱。

空闲时,她带着儿子回老家看望婆婆,却看到张炳莲拿着一只白色塑料袋,在家门前晾晒东西。经历南昌七月的暴雨,大米泡水生出了虫,张炳莲舍不得扔,“因为那是给张玉环回家预备的。”见到这一幕,宋小女的眼泪再也止不住。

出事前,张玉环和宋小女的合影张玉环二儿子张保刚告诉澎湃新闻,再审开庭当天,张炳莲因没有等到张玉环回家而大发脾气,瘫坐在水泥地上久久不肯起来,家里人也没人赶上去劝,“谁能给她准信呢?”直到7月25日,判决依旧没有消息,宋小女和儿子一起坐火车回到了漳州,她在旅途中发了一条朋友圈:“短短20天,仿佛又把我带回了1993年,那个度日如年的日子。”

此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她曾说起过接张玉环回家后的打算:为他在县城租个房子,带着儿子孙子一起住一段时间,帮他更好地融入社会。然后,她就要回到现任丈夫身边。

对于张保仁和张保刚而言,母亲的选择情有可原,他们理解且支持。张保刚只希望,能在一家人还有机会在一起的时候,拍一张全家福。

收到开庭宣判的消息后,宋小女三母子又一次火速赶回了进贤。张民强说,一家人为弟弟的案子奔波了二十多年,终于等到宣判的日子,已经为张玉环回家做好了所有准备,如果张玉环能无罪释放,第一件事想让他回老家和母亲团聚。“今天刚好是十五,这两天的月亮特别圆,我准备让妹妹煮一锅汤圆,家人每人吃几个,讨个好彩头。”张民强说。

张玉环被带走的1993年上半年,老父亲刚因病过世,倘若一切顺利,张民强打算,带着弟弟去给父亲扫个墓,“这二十七年他一次也没去过,也算是告慰父亲在天之灵吧。”

羁押近27年后,张玉环改判无罪

该案的前后过程是怎样的?简单梳理一下,管窥其中:

1. 1993年10月,江西进贤凤凰某村2个男孩失踪尸体在水库中发现。

张玉环被指控因个人矛盾将同村6岁张某荣和4岁张某振谋害抛尸,定为犯罪嫌疑人。

2.1995年1月,南昌中院一审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张玉环提出上诉。

同年该案发回重审,但是,南昌中院认为张玉环犯罪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

3.2001年11月,重审后的张玉环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张玉环再次提出上诉

2001年11月,江西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宣判后,张玉环不服。

4.入狱后,张玉环不断喊冤,并称遭到刑讯逼供。

张玉环及其家人持续申诉。

5.2018年6月,江西高院立案审查。

2019年3月1日作出再审决定。

2020年8月4日,江西高院再审宣判张玉环无罪。

江西高院负责人向张玉环赔礼道歉

宣判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代表该院向张玉环赔礼道歉,并告知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对于张玉环出狱后是否可申请国家赔偿的问题,辩护人之一尚满庆律师表示,在法律程序中一旦取得了无罪判决书,就可以提出申请国家赔偿,申请流程不超过半年。该案中具体的赔偿还要等到张玉环本人出狱后依据他的个人意愿决定是否申请以及其他要求。尚满庆表示,将帮助申请约700万国家赔偿。


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赣刑再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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