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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买家谎报房屋年龄买卖合同还有效吗

发布时间:2023-06-25 浏览次数:1051 标签:二手房交易
      在房屋买卖中,二手房有一个比较大的缺点是房屋老旧,购房者当初买房时,主动向卖家询问房屋房龄,当时卖家给的房龄是购房者可以接受,于是双方就签订了合同。过户后,购房者才发现原来卖家隐瞒了房龄,买二手房时卖家隐瞒房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下面让律嬴时代网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购买二手房买家谎报房屋年龄买卖合同还有效吗
一、买二手房时卖家隐瞒房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合同法》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故意隐瞒真实房龄,这样确定买卖关系后,可能会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事实上,只要房屋买卖合同内容不违法,双方签字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

按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生效要具备以下的条件:

1、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

具体而言,双方当事人要满足以下要求:

(1)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出卖人应当享有出卖房屋的实体权利。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该意思表示真实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所以,一方故意隐瞒房龄,可能导致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但是如果是一般故意的话,不会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不过,因此遭受到损失的,可以积极主张赔偿。

不过,一方恶意隐瞒房龄,给买家造成重大损失的,那么买家可以按规定请求变更或者解除买卖合同,并且赔偿相应的损失。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二、买房时卖方有义务告知是凶宅吗

进行二手房买卖交易时,卖方对以下的信息有告知义务:

1、房屋产权是否被查封;

2、房屋是否被抵押及陷入债务纠纷;

3、房屋质量、设施;

4、房屋的物业服务、学区、交通;

5、房龄。

不过,对于房屋是否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变成所谓的“凶宅”,当前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但是,实践中,凶宅”对于普通民众的生活有较大影响,应属于卖方应该披露的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所以买房时买方有知情权。

因此,进行二手房买卖时,卖方未告知“凶宅”的情况,或者以欺诈等不正当手段误导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房可以及时去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变更或撤销合同,造成买方损失的,买方可以要求赔偿。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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