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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落户是否有居住权

发布时间:2023-06-25 浏览次数:1396 标签:户口落户是否有居住权

在居住权成为民法保护的对象以后,广大民众都非常关心自己对已经落户的房屋是否具有居住权,自己的生活居住是否能获得该权利的保障,那么户口落户是否有居住权?今天律赢科技网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户口落户是否有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用益物权,需要通过签订居住权合同或者遗嘱的方式来设立,并不是户口落户就有了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住宅的位置;

 

()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居住权期限;

 

()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户口落户是否有居住权

二、居住权有哪些性质

 

1、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

 

2、居住权的主体范围限定为特定的自然人。

 

3、居住权的客体为他人的所有的建筑的全部或一部分,还包括其他附着物。

 

4、居住权是因居住而对房屋进行使用的权利,也就是为特定的自然人的生活用房的需要而设定的权利。居住权人只能把所取得的房屋用于生活需要,对房屋的使用只能限于为居住的目的,而不能挪作他用,比如用作商业房等。

 

5、居住权具有时间性,期限一般具有为长期性、终身性。

 

6、居住权一般具有无偿性,居住权人无需向房屋的所有人支付对价,所以被称为“恩惠行为”。

 

7、居住权具有不可转让性。

 

律赢科技网为大家带来的主要内容。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户口落户并不直接享有居住权,居住权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的合同并办理登记,或者遗嘱的方式来设立。如果您还有其他房产纠纷的问题可以直接咨询我们的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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