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分公司拖欠工资是由总公司负责吗
针对继承类纠纷,律赢时代提供0元启动法律程序服务!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4006-119-088

分公司拖欠工资是由总公司负责吗

发布时间:2023-06-25 浏览次数:1706 标签:拖欠工资
公司为了争夺不同的市场份额,会在不同的城市开设分公司,开设分公司就需要招聘员工开展业务。而用人单位要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如果分公司拖欠工资,是不是由总公司支付?今天就由律赢科技网来为您解答!

一、分公司拖欠工资总公司负责吗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利,所以分公司拖欠工资的,应由总公司支付相应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接受行政处罚

1、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劳动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如果逾期不支付,即会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2、接受人社部门的处罚

具体地,根据以下情形接受相应的处理:

(1)该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会及时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公司,将会作出行政处理或给予行政处罚。

(2)对无故拖欠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向社会公布,并记入相关“黑名单”。

3、接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

对拖欠、未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以及逾期拒不支付的建筑施工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依法停止其投标资格、清出建筑市场等,并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接受刑事处罚

公司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员工工资,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员工工资,数额较大,经有关机关监督后仍不肯支付工资的,即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构成该罪的,具体要接受以下处罚:

1、将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造成严重后果的,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公司老板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会根据具体情况接受以上的处罚。

以上就是律赢科技网今天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分公司拖欠工资的相关问题。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利,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由总公司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或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直接联系我们。

同类推荐

律师在线预约 10分钟内在线响应
找专业律师
诉讼指导
案件追踪
4006-119-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