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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流程是什么样的

发布时间:2023-06-25 浏览次数:745 标签:房屋过户

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房屋买卖的话最主要的就是过户了,拿到房产证之后才可以证明这个房子是属于你的,否则的话容易产生产权纠纷问题。那么,房屋过户流程是什么样的?今天律赢科技网就为大家讲解一下。

 

一、房屋过户流程是什么样的

 

民法典规定,房屋进行交易后,当事人要到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物权登记,申请物权登记时要提供相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不动产权属证书;

 

()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分割、合并协议;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上述内容就是律嬴科技网今天为大家介绍的房屋过户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按照规定房屋进行交易后当事人要到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物权登记,并且提交相关的证件材料,这个部门是要经过审查的,符合条件的才准予办理。您要是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我们的房产律师来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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