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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交房租房东直接不让住合理吗

发布时间:2023-06-25 浏览次数:687 标签:

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承租人要按时交纳租金,出租人要交付房屋给承租人,而有些承租人是不按时交租金的,那么没交房租房东直接不让住合理吗?下面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承租人未交房租,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承租人直接不让住是合法的,但这种行为有些不合理,出租人应该催告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缴纳,如果不缴纳才不让承租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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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租金支付期限】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北京房产律师点评:延迟支付房租的,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看,是否达到了迟延支付房屋租金,出租人享有解除合同权力的情况。如果满足解除合同条件的,出租人当然有权要求承租人搬离房屋。如果尚未达到解除合同的情形,出租人无权要求搬离房屋。通常情况下,出租人应当对支付租金进行合理催告,经过合理催告后,出租人享有直接解除合同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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