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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房东可以扣押金

发布时间:2023-06-25 浏览次数:685 标签:

我们知道很多人出来工作的时候一般都是外面租房子比较多了,租房的时候一般要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那么哪些情况房东可以扣押金?今天律赢时代网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一般来说,当事人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义务,租赁期满后,承租人退租,出租人退还承租人租房时交纳的押金,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形,房东可以扣押押金:

 

1、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

 

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定的,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租赁时间收取的。履行合同约定是双方的基本义务,如果到了退租时间,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出租人有权扣押租金。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就租房期限及价格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约定押金,并签订新的合同。

 

2、承租人没有定期交纳租金

 

租房期间,交纳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并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缴纳方式、缴纳数额、时间和地点缴纳租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其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剩余的期满退房时应当交还承租人,不得无故扣押。

 

3、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

 

如果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物品毁损的,应当将毁坏物品修复或向出租人赔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未履行责任的,出租人有权扣除押金,但扣除数额应当等于维修物品数额,如果不够支付的再向承租人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北京房产律师点评:出租房屋时,房主都会留下一个月至三个月的租金作为租房押金,该押金的作用之一是为了促使承租人依约履行合同,另一方面的作用是,当承租人存在违约情形时,出租人可以在预留的押金中扣除因承租人违约而给出租人带来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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