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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6-25 浏览次数:457 标签:
不论出现什么样的纠纷,人民法院进行审理,都是根据相关法规来进行依法审判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其中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相关的法律条款都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第二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合同之外就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单位捐赠财物等另行签订合同,变相降低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以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上面介绍的只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中的很少的一部分,大家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还是建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为你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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