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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告知函用公证吗

发布时间:2023-06-25 浏览次数:932 标签:

进行房屋买卖时,有些开发商可能会因为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房屋法正常交付或者其他的问题,这时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告知函的方式告知购房者相关事项,那么房屋买卖告知函用公证吗?今天律赢科技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申请公证是属于意思自治行为,当事人愿意的,可以申请告知函公证,不申请公证不影响告知函效力。

 房屋买卖告知函用公证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合同;

 

()继承;

 

()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财产分割;

 

()招标投标、拍卖;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公司章程;

 

()保全证据;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以上就是律赢科技网今天为大家介绍的主要内容,希望对您的疑问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懂的地方,可以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的房产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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