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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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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公司人格独立还表现为其财产状况的独立和明晰,在没有证据证明公司与其股东之间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下,此类“董事长同一”并不自然导致“法人人格否认原理”中的“人格混同”之情形,不能据此得出中冶公司的表决行为损害了渡假村公司及其股东海钢集团利益的结论。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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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王成丁因与被上诉人深圳市恒明源五金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明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7)粤0306民初911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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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儿防老”这是中国上千年以来的传统思想,但已经不再适宜现在的时代。有一对老夫妻育有四个女儿,并无儿子,但他们的晚年依然得到了很好的照料。然而他们去世后,女儿们开始因为他们留下的遗产发生了矛盾。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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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股东二人均实际参与了公司的管理经营,公司实际由夫妻双方共同控制,公司的全部股权实质来源于同一财产权,并为一个所有权共同享有和支配,该股权具有利益的一致性和实质的单一性,据此应认定公司系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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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虽已责令退赔,但出借人仍可根据借款合同向其他主体主张全额返还本金及利息,刑事判决确定的退赔如果实际退赔,可以在民事执行程序中予以抵扣。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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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实际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被执行人的配偶以该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为由提出异议的,按照民事诉讼法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即案外人异议程序处理,不服处理结果的,可以提出案外人异议之诉。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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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中常涉及夫妻债务的认定问题,因离婚纠纷主要为解决夫妻双方的身份关系及财产关系,通常不会列入第三人,因此离婚纠纷中的夫妻债务认定一般仅涉及夫妻双方,而鲜少涉及债权人一方。此类纠纷中举债的夫妻一方多主张为家庭生活向亲属借款,基于举债人与债权人的特殊身份关系,法院对债务的认定更注重审查债务的真实性及实际用途。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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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仍有夫妻借离婚之名,行逃债之实,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从而达到“假离婚,真逃债”的目的。本案系夫妻一方个人经营借款最终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典型案例,认定的理由如下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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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其核心要件即债务发生时间以及借款去向用途。一般而言,如果债务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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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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